關於曲風的轉換




(略過前奏,這算是很不嘶吼的搖滾了)



  某節空堂,大家在系館中庭椅子上聊天。
  「我覺得有些搖滾樂很吵。」我
  「是嗎,你都聽哪些的?」科科
  「大概極限就 Aeorsmith 吧,再下去真的不太適應。像Red Hot Chili Pepper。」我
  「你這樣還說自己聽搖滾啦…」科科




  好像我不太能接受太吵的音樂。我聽音樂的時間不是在念書之餘,不然則是睡前這類需要讓身體機能降到最低限度的時段。雖然說別人怎麼說大可不必管,但是仔細想想搖滾大部份都超過自己的標準。由於宿網鎖免空的關係,不下載音樂改聽 iTunes廣播。一面翻著原文書一面無意識地讓搖滾流進耳朵再原封不動地流出來。那時候似乎沒感覺到有無所謂吵不吵的問題。


  聽音樂會加入很多主觀意識在裡面。九月中旬我在圖書館借了 Sting 的唱片,那時候完全聽不下去,有幾度快要睡著。但今天心血來潮重聽一遍發現並沒那麼糟。也說不出兩個時間點心裡的變化,總之或許現在覺得很吵的搖滾,改個時段聽會獲得改善。


  受到一點點小挫折,想說那就算了不如來試著聽爵士。Bill Evans、Bellie Holiday、Stan Getz and Joan Gilberto、Miles Davis、Ella Fitzgerald、John Coltrane and Johnny Hartman、Loius Armstrong、Chet Baker、Oscar Peterson、Benny Goodman,最近就從這幾個開始好了。關於爵士,在這之前只聽過Armstrong和一點點的Miles Davis。


  要從偏流行的搖滾轉聽爵士,中間真是非常的不習慣。在這之前是以高亢的副歌,這樣的作曲原則,勾起聽者的情緒。相較之下,爵士就沒有限定的模式,初聽有時候會在搞不清狀況下,一首歌就這麼結束了。




  再說說搖滾。





  輕搖滾越聽越對我的胃口呢。對我來說搖滾這種東西只要產生足夠的節奏音,戴著耳機腳會不自覺得打著拍子,這樣程度的就算好聽的搖滾了。若是把輕搖滾跟重金屬比喻的話,就像是夏天穿純白T配上卡其短褲之於穿鬼洗T加上刷色很糟的牛仔褲,這樣程度上的差別。對我來說。當然我沒有對鬼洗這品牌有任何意見。


  這個MV有點不知所措,每個人都想搶鏡頭的感覺。攝影機也在晃、對嘴有點心虛。不過有點糊糊的畫面真的很不賴,好像看著看著能回想起什麼很古老的記憶似的。


  懷念的音樂、孤獨的夜燈。異鄉人在每個暗夜裡回憶已經像海潮一般退去了的故事。那彷彿是很久以前的事了。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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